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2023年我国将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以上******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记者王优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17日在2023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在设区的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今年在城市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以上。
同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新开工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10万公里以上,改造建设雨水管网1.5万公里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倪虹说,在城市体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向群众身边延伸、在“实”上下功夫,从房子开始,到小区、到社区、到城区,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查找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弱项。
“体检要有硬指标、硬要求、硬督查,成为解决问题的指挥棒。”倪虹表示,在城市更新方面,城市体检出来的问题,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城市体检的结果,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依据。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据介绍,2022年,我国实现新开工改造5.1万个城镇老旧小区的年度目标任务,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开工1.69万个,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2.2万公里,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深入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