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大省开启"抢人"模式 破解用工荒须综合施策******
全力“拼经济”,离不开“保用工”。节后首个工作周,各地迎来了招工保产的窗口期,新一轮“抢人大战”提前启幕。
为鼓励外地务工人员尽早返岗,浙江某地连续数日向规定日期前返岗的务工人员派发总价1000万元的“五金券”。派发首日,就有来自湖南的务工人员田某领到价值59800元的“金券”,提走电动汽车一辆。
在广东深圳,当地政府明确提出:对2月5日前市外原在岗职工返岗达500人以上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返岗交通补助,每家企业最高4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包括广东、浙江、江苏等在内的多个沿海大省开启了“抢人”模式,大手笔谋划跨省异地招工,多举措确保回乡人员及时返岗,全方位助力企业实现“开门红”。
节后“用工荒”“招工难”年年都有,今年似乎格外突出。这背后,既有因疫情政策调整优化带来的用工需求增加,也有人口负增长导致劳动力红利减弱的因素。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至2022年末,全国16岁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约为87556万人,比2021年减少了666万人。
当然,随着沿海地区产业加快向内陆省份转移,中西部地区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更多就业岗位、更小收入差距让越来越多外出务工人员愿意留在“家门口”就业,特别是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一些有技能又有想法的返乡年轻人主动求变,或成为职业农民,或成为创业者,实现了从“雁南飞”到“金凤还巢”的转变。
客观上看,作为一种复杂经济现象的存在,“用工荒”“招工难”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暴露出当前我国在人力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的结构性错配问题。事实上,“用工荒”“招工难”已不只是春节期间的短期现象,一些地方、部分行业常年都面临着招不到人的尴尬状况;“用工荒”“招工难”也并非沿海发达地区所特有,越来越多中西部地区也感受到了这一趋势的逼近。
以制造业为例,作为吸纳外来人员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近年来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严峻用工形势——产业工人空心化问题日趋突出,年轻人“宁愿送快递也不进工厂”,即便是招到了人也留不住人,居高不下的用工成本甚至已成了不少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障碍。
破解当前“用工荒”“招工难”难题,需要合力构建起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人社部门要搭建精准高效的用工供需对接平台,借助大数据等手段,为劳动力及用工企业做好对接服务,力促就业市场的动态平衡;用人单位要针对未来人口红利不断减弱的现实,未雨绸缪提早布局,特别是制造业企业,要进一步加快智能化数字化改造,逐步以机器替代传统人力,减少对人工劳动力的依赖;对于劳动者自身而言,要认清就业形势,树立正确就业观念,积极在自身上挖掘潜力。
从更长远看,破解“用工荒”“招工难”难题,需要努力做好城镇化这篇大文章。中国的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用工荒”“招工难”所折射出的,正是长期以来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无法真正融入城镇生活的现实。如果社会保障不能兜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能覆盖更多群体,那么广大进城务工人口的“后顾之忧”就无法真正解除,“用工荒”现象也难以彻底消除。换言之,对于中国这样庞大的经济系统而言,用好用足城镇化引擎,保持住就业连续性、稳定性,方能以较低成本实现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顾阳 来源:经济日报)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