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台胞感受中国非遗魅力 促两岸文化交流******
(新春走基层)在济台胞感受中国非遗魅力 促两岸文化交流
中新网济南2月3日电 (吕妍)“两岸一家 泉茶花香”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济台情深福兔闹元宵”活动2月3日在山东济南举行,在济台胞现场欣赏非遗表演,促两岸文化交流。
记者当天在现场看到,台胞、台生共同参观山东手造展示体验中心,了解中国非遗文化,观看元宵节相关的非遗表演,共同制作并品尝元宵,住济台胞代表进行了茶艺表演和茶文化讲解,现场还设置了非遗展示区,剪纸、“兔子王”等让台胞近距离领略非遗魅力。
“我们在现场进行茶艺展示,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国茶文化的交流。”济南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世伟说,2023年,两岸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交流都将掀开新篇章,尤其是两岸青年将持续推动交流交往。
济南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蓝芳柏表示,此次活动让台胞更深入地了解了山东手造文化、非遗文化。2023年,希望两岸交流能够持续扩大,两岸认识能持续加深,两岸一家亲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台籍大学生吴怡萍表示,她来自台湾高雄,是山东中医药大学的一名台籍研究生。在济学习期间,她充分感受到了大陆的繁荣昌盛、大陆同胞的团结友善。“感谢有关部门让在济两岸同胞能够欢聚一堂,共同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活动现场,济南市台港澳办主任韩永军宣布“两岸一家 泉茶花香”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启动,济南市台港澳办副主任徐蓓和历下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区台办主任赵金霞为台胞台青泉城之家揭牌。
徐蓓表示,新的一年,济南将围绕“泉茶花香”四个版块开展系列交流活动,讲好千泉竞涌和文化传承的故事,打造济南特有的“泉茶文化”品牌,推动两岸花卉、沉香和墨香文化创意联结,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岸民间各领域交流合作,厚植精神纽带,增进同胞亲情。系列活动依托区县、贯穿全年,将成为该市继“济台情深‘泉’家幸福”之后的又一对台交流新品牌。(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