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出台留泉返泉十三条措施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加强节后返泉返岗服务保障,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助力一季度“开工稳、开门红”,特制定支持企业员工留泉返泉的十三条措施。
一强化节前稳岗留工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落实省上一次性稳就业措施,对经当地工信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的7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3年1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开展返乡职工“千里送暖”活动。在春节前组织我市规上企业赴劳务输出地开展慰问活动,向在泉务工人员或其亲属送上年货、小红包等慰问品,在当地营造泉企心系员工、关爱员工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留泉职工“迎春送暖”活动。“两节”期间,按每户1000元标准,安排慰问“苦、脏、累、险”岗位职工、节假日坚守一线岗位职工、新就业形态职工及因疫致困职工等群体。鼓励非泉州籍职工的父母来泉团圆过年,对父母来泉团圆过年的部分一线职工家庭按每户1000元标准开展关爱慰问活动。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工会进行统筹。
(四)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留泉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列入紧缺急需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按规定上浮30%,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强化节后返岗招工
(五)给予个人来泉就业岗位补贴。落实省上一季度促就业措施,对省外首次来泉就业、省内在泉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的,2023年4月30日前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参加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支持企业外出招聘接返员工。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外地招聘并接返员工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引才。对为我市企业引进(不含我市各地区间流动)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等基础性人才(初次在我市就业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引进1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当年度引进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紧缺急需人才达100人以上(含100人)且在泉稳定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八)开展“千企引工”“以老带新”等系列活动。2023年一季度,持续运用各地人社招聘网站等线上招聘平台,邀请千家以上企业开展百场以上招聘活动,为企业用工招聘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员工“以老带新”,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每引进1名新员工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各地对引工较多的个人授予“引工大使”称号,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九)搭建企业用工调剂平台。支持行业协会、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用好“泉通行—在线招工”等企业用工调剂平台,及时收集发布用工余缺信息,协调用工余缺企业之间短期借用或错峰调配,符合条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补助调剂平台,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推广晋江、石狮、泉港等地零工市场经验做法,帮助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实现供需对接。
三强化服务保障
(十)发放返泉返岗交通补助。非泉州籍职工本人在规定时间乘坐列车(含动车、普速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从户籍地或探亲地返泉或来泉返岗的,可通过“泉工e家”申请工会“幸福返泉”补助,市总工会按省内户籍最高补助100元、省外户籍最高补助2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十一)开展“泉州免费游”活动。在泉务工的非泉州籍职工可通过基层工会,采用集体组织或自由组合形式,凭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工会介绍信,免费游览国有A级旅游景区及各县(市、区)协调开放的景区(点)。
(十二)提供免费流量礼包。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为留泉过年的非泉籍用户提供每月20G的5G网络专用流量(有效期3个月),让留泉过年人员畅享视听网络。
(十三)加强职工医疗服务和劳动保障。着力保障留泉员工两节期间就医用药需求,对感染新冠病毒的居家治疗留泉员工纳入网格化规范管理,分发《泉州市民居家防疫手册》,家庭医生(网格医生)提供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用药和抗原检测指导等服务,以及重点人群和次重点人群的分类分级健康服务、重症的分级分类转诊。指导企业合理制订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等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来源:泉州市政府办、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财政局)
按照“乙类乙管”要求救治病人******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月9日就第十版诊疗方案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表示,诊疗方案是指导临床医务人员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诊断治疗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规范,确保临床治疗的同质化水平,保证诊疗效果。第十版诊疗方案的核心理念就是对新冠病毒感染按照常规“乙类乙管”的传染病管理方式进行病人管理和救治。
临床救治强化关口前移
第十版诊疗方案颁布实施以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此,郭燕红介绍,第十版诊疗方案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整:一是在收治措施方面,不再要求病例进行集中隔离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者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居家治疗或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可以接诊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二是在出院标准方面,不再要求对核酸进行检测。临床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疾病诊治要求,特别是基础病情况和临床症状等,对其进行综合研判后决定是否出院。
“在临床救治方面,一是强化关口前移,对于轻症病例也要早期介入,特别是对一些高龄、合并基础性疾病的患者,更要加强关口前移措施的应用。二是进一步规范重症患者的诊疗,完善了相关预警指标。三是坚持中西医结合。四是强化了新冠病毒感染与基础性疾病共治的理念。”郭燕红介绍,在诊断标准上,将新冠病毒的抗原检测阳性纳入诊断标准,主要考虑是抗原检测对病毒载量高的感染者有非常好的检测灵敏度。同时,抗原检测非常方便,简单易行,方便感染者在家里进行自测。
郭燕红特别提醒,从感染者的角度,即便不做核酸,出院以后也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居家观察,以不参加社会面活动为妥。
进一步优化“临床分型”
第十版诊疗方案中取消了普通型,增加了中型,为何做出这样的改变?郭燕红指出,从疾病的临床表现来看,普通型一般是代表了疾病最常见、典型的表现。目前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株,病毒的致病力逐渐减弱,而且疾病的临床特点也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大多数感染者是上呼吸道感染,发生肺炎的比例大幅度降低。因此取消了普通型,增加了中型。
她介绍,中型的定义是持续高热大于3天,在静息状态下吸空气的指氧饱和度要大于93%,影像学可见特征性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表现,但是它比重型,也就是氧饱和度小于93%的程度要轻。
第十版诊疗方案规定,根据感染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型、中型、重型和危重型。“这样更加符合临床实际,有利于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研判,并给予综合的治疗措施。”郭燕红表示。
那么,对新冠病毒治疗的重症病例如何分类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贵强介绍,第十版诊疗方案明确,将新冠病毒感染的重症病例定义为由新冠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症病例;基础病加重、诱发基础病等,作为基础病或其他疾病导致的重症病例。
王贵强表示,针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导致的重症,强调呼吸支持,包括早期的氧疗、俯卧位、气道管理等。同时,重视非呼吸衰竭导致的重症病例,包括基础病的综合救治。
中医治疗对重型、危重型增加随症用药方法
“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中医治疗部分也按照这个要求进行了调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贾忠武指出,一是保持了延续性。当前新冠病毒感染的中医的核心病机并没有发生变化,仍属于中医“疫”病,因此保留了九版方案经过临床检验行之有效的主要内容。二是体现了针对性。当前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多数表现为上呼吸道感染,部分患者有肺部感染的症状,一些恢复期的患者有咳嗽症状比较明显的特点,对此,方案分别增加了“疫毒束表证”“阳气虚衰,疫毒侵肺证”“寒饮郁肺证”内容,以更好地满足临床救治的需求。三是增强了实用性。重型、危重型部分增加了随症用药方法,这在九版方案中是没有的,总结出多种临床常见的症状并提出了具体方药,方便临床医生特别是非中医专业的临床医生参考使用。
针对一些公众反映核酸以及抗原转阴以后仍然有遗留症状的情况,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介绍,第十版方案非常关注核酸转阴后康复的治疗,根据奥密克戎变异株的临床特征,提出了三种状态的治疗方案:一种是针对感染后出现的乏力,同时又伴有脾胃虚弱,中药推荐用经典的六君子汤来治疗;第二种是乏力的情况下,同时容易出汗、心慌、胸闷,推荐沙参麦门冬汤、竹叶石膏汤进行治疗,能很好地缓解症状;第三种是针对咳嗽、痰少、嗓子不舒服,甚至有堵塞的感觉,推荐射干麻黄汤作为代表方进行治疗。此外,还可采用针灸以及推拿的治疗方法。(记者 金振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