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车市展望|二手车新政落地 能否冲击两千万辆大关?******
1月1日起,二手车新政落地。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个人在一年内过户名下车辆不得超过三次,且个人名下的车辆在购入一年内不能销售。
瓜子二手车高级副总裁王晓宇表示,以个人经纪模式为主导的二手车交易成为历史,行业进入以企业经销模式为主的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瓜子二手车数据显示,从元旦开始,大多数二手车市场、车商以及交易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均已正常经营,市场人气开始快速恢复,线上平台交易量相比2022年元旦假期增长30%以上。
1月16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公开表示,2023年是各项政策全面落地的一年,二手车市场应该会全面恢复应有的活力,据预估,2023年二手车交易量应该向2000万辆大关冲击。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许海东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新政鼓励二手车经营主体去进行二手车交易,而在二手车产业中,只有二手车经营主体为主进行二手车经营才能够保证二手车整个营业体系维持正常发展。
车商以个人名义售二手车被限
《通知》中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个人名下持有时间不满1年的汽车有三辆及以上的,一年内只能卖两辆,第三辆车开始开不了交易发票,也无法进行交易过户;具体时间是看办理交易时,该车在个人名下持有时间是否满一年。
此前,我国二手车交易方式以经纪模式为主。所谓经纪模式是指二手车经营主体将收购的二手车过户到车商/员工个人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这也就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有二手车商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个人之间交易可以免征购置税,减少成本。而经销模式则是指先将车收购至公司名下,再对外销售,在这种模式下,需按照二手车销售价格的0.5%进行缴税。
“2022年11月的时候,二手车市场的负责人曾通知我们二手车经销商,11月特别是12月大家都忙着处理手头库存车。”环京地区二手车商陈先生告诉记者,2022年规模大的二手车商库存车较多。
“2022年12月下旬,基本都在抓紧处理挂在名下的库存二手车,12月交易量增长远超11月,基本达到年内高峰。由于自己的库存车比较少,手头积压车辆还算好处理,但市场上规模稍大的二手车商压力相对较大。”陈先生说。
二手车商老李表示,手头积压车辆较多的车商由于无法短期内处理完库存车,部分会采取将库存车分散到不同的人名下的方式。不过他表示,这只是短期的应急手段,并非长久之计。
尽管有的车商犹豫,但大部分车商表示,自然人交易受限制有利于行业发展,政策意图是好的。
二手车由个人经纪转向企业经销
在经纪模式下,二手车交易普遍存在规模小、车况信息不透明、无法保证售后服务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诚信问题突出等现象。许海东分析称 ,新政策只是限制个人经纪模式或者是黄牛倒卖等情况,整体上利于行业发展。
业内普遍认为,随着新政的实施,未来二手车交易也或将像新车一样,实行经销模式。
王晓宇认为,“对于中小车商来说,应该积极拥抱二手车行业新政,进一步提高业务的合规性、透明性,加速从个人经纪模式升级为企业经销模式。”许海东表示,新政策有利于保证二手车行业的正常健康发展。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补充表示,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车商不能坐以待毙,而应注重自身的转型升级,需要通过自身调节,找到与新形势的平衡点。
对于车商而言,调整首先需要注册个公司成为法人企业,经营范围中含有“汽车或二手车销售”的项目,或直接在原有二手车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增加“汽车或二手车销售”业务;其次需要在商务部网站完成备案。
“该政策具有行业里程碑式的意义;大部分车商已有相应的准备,落地后各地车商群体根据当地政策细则也会做好进一步落地工作。”王晓宇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说道。
交易价格或将呈现下探趋势,品牌车商更稳定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二手车累计交易量为1602.78万辆,同比下降8.86%,同期相比减少了155.7万辆,累计交易金额为10595.91亿元。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去年12月二手车交易价格持续走低,交易价格在5万元以内的车型占比增长明显。《2023年中国二手车行业展望 》研究报告中分析称,2022年全年二手车的成交均价从6.16万下降到4.84万,呈现下降趋势;基于供应链产业成本趋势及国内激烈的新能源汽车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预计2023年二手车交易价格仍将呈现下探态势。
业内认为,新政实施以后,随着二手车经营品牌化、规范化的深入,预计2023年品牌化车商的经营将会呈现更加稳定的趋势。
随着二手车交易临牌、以及此前全国取消国五限迁等实施,当前二手车政策组合拳已全面落地,行业已经迎来全国大流通。“对广大车商群体来说,不仅应该积极拥抱二手车行业新政,加速从个人经纪模式升级为企业经销模式,提高业务的合规性、透明性与诚信度;更要善于利用线上平台抢占全国大流通的市场红利、进一步提升周转与经营效率,大幅提升自身竞争力。”王晓宇表示。
许海东认为,近年来商务部持续推动二手车限迁接触,加快流通,对于二手车行业发展极大利好,二手车的交易流通对新车市场销售也是利好突出;按照发达国家二手车与新车交易量的比例,我国二手车市场还将继续发展,同时也将带动新车市场、二手车出口的共同发展。
东西问·中外对话 | 中德合作如何为全球气候治理“筑桥”?******
中新社柏林4月4日电 题:中德合作如何为全球气候治理“筑桥”?
中新社记者 彭大伟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4月1日以视频方式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时强调,中欧要继续引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合作。米歇尔和冯德莱恩表示,愿同中方持续深化经贸、投资、能源、绿色发展等各领域合作,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性挑战。
2022年是中国与德国建立外交关系50周年,作为欧盟最重要的经济体,德国与中国在经贸投资领域的务实合作,近年来已经成为推动中欧关系行稳致远的重要压舱石。如何更好地推动中国与德国和欧洲进一步实现合作共赢、携手引领全球低碳发展进程?如何兼顾气候目标的实现与能源和经济安全?氢能如何在中德气候合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如何理解中德、中欧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竞合关系?
近日在由中国新闻网主办,德国联邦经济发展与外贸联合会协办的“东西问·中德气候对话”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副院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顾问杜祥琬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与德国联邦议院议员、前副议长、德国“中国之桥”协会主席汉斯-彼得·弗里德里希(Dr. Hans-Peter Friedrich)和德国联邦经济发展与外贸联合会(BWA)主席米夏埃尔·舒曼(Michael Schumann)就此展开了对话。
对话专家认为,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广新能源方面,中国是德国和欧洲不可或缺的伙伴,双方合作有潜力成为欧中关系典范,氢能则可以成为双方未来加强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双方在新能源汽车等行业有着大量良好的合作,各方应该鼓励“建设桥梁”的合作精神,而非鼓吹走向对抗。
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氢能可成为中德气候合作重要课题
弗里德里希:本世纪前五十年有两大主要转型进程,即数字化和碳中和。中国和德国应该而且必须密切合作,使全人类能够在这两个问题上取得进展。欧盟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雄心勃勃,而中国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定在2060年,还定下了其它非常具有雄心的目标。如果我们想实现这些目标,现在就要尽快、尽可能多地转换到不释放二氧化碳的能源上,如电能和氢能。氢能具有很大的优势,它不受管道约束,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生产、储存、运输,在许多国家被认为是对抗气候变化的秘密武器。
德国是氢研究领域的领先国家之一,有大量的专利,而中国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潜力,能够推动氢能方面的合作,对两国经济的发展都是有益的。我们必须在各个层面推进德中气候对话。
资料图:一公司一期电解水制氢项目生产车间。 翟羽佳 摄杜祥琬:气候变化,特别是当代气候变化科学的形成过程当中,德国的科学家乃至欧洲的科学家作了很重要的贡献,而现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件事,欧洲的科学家们,包括德国的科学家们也在努力推动,在这一点上我们非常有共同语言。
风能和太阳能有间歇性,要确保稳定就必须储能。氢能可以说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储能。现在的思路就是让间歇性的可再生能源跟储能结合起来。
氢能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是如何制氢,因为氢是二次能源,煤可以制氢,但是要排放二氧化碳,这样就有违我们利用氢气的初衷、初心,所以欧洲方向也非常明确,就是制氢应该发展绿氢,应该是非化石能源来制氢。
第二是怎么用氢。我们首先考虑的是需要储能,用氢把不稳定的太阳能、风能存起来,从道理上讲是可以走得通的,但恐怕还缺乏实践,两国都是如此。
我们两国不仅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有高度共识,而且面临着同样或者类似的问题、困难有待解决,可以多做一些交流。
工作人员给公交车加氢气。 李建林 摄能源转型应兼顾经济与民生
舒曼:可靠的能源供应是创造和维护现代社会繁荣进步的基本条件之一。所谓“能源政策三角”定义了经济供给保障的基本取向与环境影响和气候保护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天然气作为桥梁技术在迈向再生能源产业的道路上将继续发挥核心作用。
德国作为一个工业化国家,在短时间内已退出了核能和煤炭,而德国仍然需要化石能源。近年来其加工和储存技术迅速改进,使其能够符合环境标准。天然气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提高再生技术效率的桥梁。应对气候变化和创造可持续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只有在全球合作的基础上才能取得成功。中国是这方面不可或缺的伙伴,而德中在这一领域的合作有潜力成为整个欧中关系的典范。
德国联邦议院议员、前副议长、德国“中国之桥”协会主席汉斯-彼得·弗里德里希(左上)和德国联邦经济发展与外贸联合会(BWA)主席米夏埃尔·舒曼(左下)。视频截图中德气候合作空间广阔
王毅:中德环境和气候合作有很长的历史,环境合作大概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在2008年之后,也就是哥本哈根会议前后,中德的气候合作也在迅速增加。这两年尽管在疫情下,我们仍然在环境、气候变化方面有非常多的合作、非常多的交流。我们希望通过纪念两国建交50周年,进一步加强中国跟德国在环境和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也希望这一合作延续下去。
气候变化是超越国家、超越意识形态的全球性挑战,所以对此我们更多地去促进开展务实的合作和行动。另外我们也可能要更多地去选择优先领域。以氢能为例,中国发展氢能是非常快的。我曾经到西北地区看绿氢的生产,我们从太阳能的光伏去生产氢。这个氢将来考虑有不同的应用场景,比如说驱动燃料电池的重型卡车,比如说用氢能来生产更多的化工原料,随着应用场景(增加),需要我们克服高成本以及更高地去提高它的效率,这需要中国跟德国之间开展合作。德国在这方面的能源转型上有非常好的经验,中国在可再生能源的设备制造以及大规模应用降低成本方面,也有很多很好的经验。
还有其他的领域,比如说刚才说到德国在气候立法、政策方面有很多很多很好的经验,比如你们有《气候保护法》。中国全国人大也在考虑下一步怎么样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方面,构建一个更好的立法和法律体系。两国在诸多方面都可以更好地去开展合作。
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副院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顾问杜祥琬(右上)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右下)。中新网记者 翟璐 摄中德合作可推动中欧及全球携手应对气候变化
王毅:中国出台的“1+N”政策体系,不单是减碳,而是一个系统性的变革。但是这个系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地在实践当中去总结。我们希望更多地向德国等发达国家学习。此外,我们要开展第三方合作,也就是说中国跟德国、跟其他发达国家,去帮助其他的发展中国家,一起来实现能源的绿色发展。
杜祥琬:我觉得中德合作非常重要,当中国研究自己的能源转型的时候,我们经常引用德国的例子,还有丹麦的例子,所以我非常关注德国。我们最近有一些专家到德国做了一个非常详细的访问,给我留下一句这样的话,“能光伏处皆光伏”——能装光伏的地方都装上光伏,就是分布式的光伏发电——这点给人印象很深刻。
但包括德国和丹麦都有一个问题,就是在发展可再生能源装机的同时,如何让它实现稳定输出。我们希望在这个方面能够多合作、多交流,让可再生能源不仅在计划层面,不仅在纸面上,而且在实践上能够做出来让人能够信服的发展方向。我们可以说是不断地关注德国和丹麦,也注意向你们学习。你们走在前头,我们只会更加高兴;但是我们要做得好的话,也希望跟你们交流。
资料图:航拍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1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陈晨 摄应鼓励“建桥”而非“筑墙”
弗里德里希:如果我们能证明通过某些手段有可能维持繁荣、维护安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那么我们的技术将成为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榜样,所以我们现在迈向二氧化碳零排放的每一步都非常重要。
舒曼:我们欢迎中国在德国的投资。我们看到了中德之间许多技术领域的良好合作,包括汽车行业的良好合作。比如,以华为和德国汽车公司的合作为例,它们相互补充,也激发自己继续进步。我们应该鼓励这种“建设桥梁”的精神,而我们现在看到的对抗精神对世界不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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