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罗庚的最后一天******
中新社北京1985年6月15日电(记者/戴亚平)中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在东京逝世的噩耗传来后,本社记者向有关方面了解了这位教授在世的最后一天的情况。
6月12日,是华罗庚教授访问日本的第10天。为准备到东京大学向日本数学界同仁作学术报告,11日晚上没有休息好,深夜服下安眠药后才入睡。12日下午两时,华罗庚教授与日本知名数学家会晤,近三点钟回到旅馆,稍事休息后到东京大学作学术报告。
6月12日下午四时整,学术报告会开始举行。华罗庚教授走上讲台作报告。
华罗庚教授已是74岁高龄,在国内曾遇过两次心肌梗塞的危险。近几年,由于他腿疾日益严重,活动不便,只好坐轮椅。6月12日在东京大学作学术报告时,他离开轮椅,自始至终站在讲台上讲演。
华罗庚教授先用国语演讲,由译员译成日语。他感到经过翻译很费时,征得主人同意后,改用英语演讲。华罗庚教授脱下西装上衣,接着又解下领带,兴致勃勃地讲演。
演讲规定时间已超过,华罗庚问会议主席:“我可以延长几分钟吗?”主席点头同意。他圆满地结束了整个学术报告,历时65分钟。这时是东京时间17时16分。
华罗庚教授迎着热烈的掌声走下讲台,迈向轮椅。突然,他从轮椅上滑下来,身边的人没有扶住。华罗庚教授倒在地上。在场的医生立即抢救,替华罗庚做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东京急救站医生携带心脏起搏器和心脏监测仪迅速赶到东京大学。东京大学著名心脏病专家杉木教授也闻讯赶来指挥抢救工作。
18时15分,华罗庚教授被送进东京大学医院部急诊室。经过日本医生全力抢救无效,华罗庚教授的心脏停止跳动。
不久前,华罗庚教授曾说过:他剩下的时间最多只有五年,他要用所有的时间工作。华罗庚教授毕生驰骋在“数学王国”里,他最后在数学讲坛上走完生命之路。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