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有力举措******
作者:江小涓(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白京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对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把数据作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新的重要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和大规模流通应用,推动大数据中心、移动基站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激发电商、社交、娱乐等数字消费提质增效,促进产业互联网、智能产业等数字生产提速放量,加快数字贸易发展,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提供强劲动力。其次,数据要素的高效利用,能够汇聚海量信息并进行智能匹配,克服资源配置中的信息壁垒,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互动,有利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再次,数据大规模流通应用,能够产生常规条件下难以获得的新信息、新能量,有利于促进颠覆性创新,催生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最后,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数据可以被多次复制共享,这决定了数据要素在市场化应用的同时也可以大量应用于公共服务的多个场景,提升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均等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参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所有权是绕不开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数据尤其是有价值的大数据,其产生过程往往伴随着多个主体,导致确定数据产权的问题较为复杂。“数据二十条”并不回避数据要素的复杂产权问题,同时更强调使用权,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这既符合社会认知基础、数据要素特点、事物发展规律,也为今后继续探索留下足够空间。
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目前市场上的数据交易方式,既有数据交易所形式的场内交易,也有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发生数据交互的场外交易。场内交易一定程度上利于监管,但需付出额外成本;场外交易虽灵活多样,却易出现违规行为。对此,“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
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公共数据体量巨大、价值含量高,无论是社会治理还是产业发展,都迫切需要使用公共数据。“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强调“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也要看到,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大部分公共数据具有一定敏感性。在这方面,“数据二十条”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为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促进公共数据的高效利用和要素价值释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还要看到,数据的大规模流通应用对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维护数据安全的技术,如隐私保护计算和区块链技术等,为解决数据安全与数据流通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可能选项。“数据二十条”高度重视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鼓励探索数据流通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方案;支持开展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服务,促进不同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提出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这对于实现以数据安全技术保障数据合理使用、以数据使用促进数据安全技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流浪地球2》热映,中国科幻电影“风起云涌”******
中新社上海2月2日电 题:《流浪地球2》热映,中国科幻电影“风起云涌”
作者 王笈
太空电梯、无人机混战、月球核爆、数字生命……2023年春节,国产科幻电影《流浪地球2》以“硬核”的科幻表达、奇伟的宇宙想象、动人的人类命运故事,在中国引发观剧热潮及全网热议。截至记者发稿时,该片累计票房已破29亿元(人民币,下同),官方授权模型周边众筹金额突破1.2亿元。
《流浪地球2》何以获得青睐?“风起云涌”的中国科幻电影又将行至何方?
“流浪”的硬核与温情
业内人士将《流浪地球2》视作中国科幻电影在新时代的又一次“破壁”。影片中“硬核”的科幻表达、中国式方案的“温情”成为多方评论的焦点。
中国电影评论学会副会长李建强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流浪地球2》的硬核科技表现非常令人感奋,绚烂瑰丽的视觉质感和奇崛的宇宙想象空间令人叹为观止。在科技表达水准上,代表了中国科技电影的最高水平,也标示着中国电影工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连我在北美的朋友们也称道,《流浪地球2》所达到的科技工业和艺术水准,已经可以与漫威、DC媲美了。”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大开大阖”的高科技场景中,还蕴含着小人物的家国情怀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智慧”,寄寓了创作者深沉的思想情感和积极的人生价值理想。“影像画面和情感饱满度结合在一起,达到了人类生存哲学思辨的高度,不仅产生巨大的艺术矢量,也使作品本体得到强有力的情怀和逻辑支撑。”李建强说。
“《流浪地球2》在吸收世界科幻电影营养的开放性中,进一步诠释和深耕了主题,所谓‘中国式方案’。”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副院长程波认为,科幻何以能够硬核,影片的人物和故事首先要立得住;其次,视听真实感与奇观性要足够,如果能利用新技术、新平台则更好;再者,能否从“幻想”向“思想”跃升,将意识形态和哲学层面的探讨寄寓在视听和故事之中,启发追问和反省。
中国科幻电影波折“出圈”
1980年上映的国产科幻片《珊瑚岛上的死光》,讲述中国科学家利用激光武器捍卫人类和平的故事,推开了新时期中国电影探索科幻类型片的大门。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因受到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国产科幻电影只是缓步前行,少有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
直至2019年春节档,《流浪地球》“异军突起”,为中国科幻电影注入了一针“强心剂”;2020年,中国国家电影局、中国科协印发《关于促进科幻电影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对科幻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特效技术、人才培养等加强扶持引导的十条政策措施,被称为“科幻十条”。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杜梁指出,从世界角度来看,科幻文化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产生较大影响,诸如《星球大战》等顶尖IP都与科幻相关。“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进文化强国、电影强国建设,这就必须要针对世界性的文化热点,提出中国人的理解、想象和方案。今天我们正是在不断填补这一领域的空白。”
在杜梁看来,科幻电影不仅仅是对人类大脑的想象进行文化娱乐性的演绎,还有一定的预想未来、预演未来的价值。早期科幻片中的部分想象在当下已经变成现实,科幻因此成为人们阐释未来幻想的一个重要阵地。“《流浪地球》第一部上映时,外国人很不理解为什么要把整个地球推着走,中国人对于家园的情结为何如此深重,而西方电影里的普遍做法是再去寻找一个新的生存空间,比如《阿凡达》。但中国人选择把家园和所有有关的回忆都带走,这就是一种中国式的想象和方案。”
浪潮已至,向未来“加速”
客观来说,当前阶段的中国科幻电影确有不足,李建强认为,问题主要集中在整体的水准和能力。虽然近年来《独行月球》等国产科幻作品接踵而至,但数量忽高忽低、质量参差不一,这一轮“进击”更多的是“跟风”和“逐流”的产物,创作基础和类型意识尚嫌不足,观念聚焦和视野广度均有欠缺。“怎样自觉依托最前沿的科技发展和力量,帮助想象力成功落地,同时下大力气培植一大批既有雄心壮志、又有非凡实操能力的团队人才,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挑战与机遇并存。不可否认的是,在《流浪地球2》热潮的带动下,中国科幻电影正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当中国科幻电影向未来“加速”,如何才能将“浪潮”推得更远?系列化、IP化或成为突破口。
杜梁指出,《星球大战》和超级英雄电影都是系列化创作,更易形成集合作用,自然而然地吸引更多观众关注,但是国产科幻片恰恰在这一点上处于弱势。“我们看到很多国产科幻片只能形成暂时性的热点,不能产生长时间的文化热潮。未来还是要加强系列化、IP化创作,不光是在电影内部,也要与文学、动画、电视剧、游戏进行结合,形成一个多元的科幻作品网络。”(完)